評論:幼兒照顧服務之二——公眾用不起的公共服務
國際上一般以三項指標檢視幼兒教育及照顧政策,即質素(Quality)、可及程度(Accessibility)及可負擔程度(Affordability),政府最近推出的三項措施(詳見前文)明顯走對方向。可惜政府只改善質素與可及程度,卻未有具體計劃處理可負擔程度問題。……
國際上一般以三項指標檢視幼兒教育及照顧政策,即質素(Quality)、可及程度(Accessibility)及可負擔程度(Affordability),政府最近推出的三項措施(詳見前文)明顯走對方向。可惜政府只改善質素與可及程度,卻未有具體計劃處理可負擔程度問題。……
去年年底政府公布《2017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》關注兒童貧窮,並建議加強幼兒照顧服務,從而更全面地對育有兒童的在職貧窮家庭提供更具針對性的支援。當時,我曾撰文指出雖然幼兒照顧服務的主要性質應着眼於幼兒發展,但它亦具有防貧作用 (見《信報》〈幼兒照顧服務的防貧效果〉)。……
扶貧委員會剛發表《2017 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》,其中一個焦點是有兒童家庭的貧窮率較去年上升。近日,勞福局長羅致光在電台談及幼兒的課餘託管需要,其所透露的訊息令人感到當局正考慮以服務券形式(簡稱「課託券」)資助有 6 歲以下幼兒的基層家庭使用課餘託管服務,……
問題是沒有整全的配套措施?若沒有明確的服務規劃,空喊「加強」,只零星增加名額,並不能解決僧多粥少的根本問題。即使名額充足,若質素低下或費用高昂,亦難獲家長垂青。因此規劃、資助及質素三者缺一不可,可惜目前三者均有嚴重缺失。
現時幼兒照顧服務的主次混亂,原本應該幼兒中心為主,「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」為輔,但政府卻大力宣傳及注資後者,形成主次不明的亂局。可幸「幼兒照顧服務的長遠發展研究」業已完成,希望借此為契機,撥亂反正,明確各類服務的定位及配以適當資助,為幼兒提供更適切的照顧。